AI智慧創作|智慧財產法律諮詢|台中律師推薦
【#人工智慧創作 #AI產品 受著作權保護嗎?】
近期關於AI創作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而因為AI所衍生的爭議也不曾間斷,今天就讓百珊律師跟您一起來聊聊,關於 #AI創作 的著作權歸屬,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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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創作 的分別】
#AI創作可大略分為有人類參與的『#以AI為輔助的創作』、 以及無人類參與的『#AI獨立創作』。人類可以對AI創作加以控制或是參與,稱為 #弱AI;反之,若人類無法對AI創作加以控制或參與,也就是若為AI獨立創作,則稱為 #強AI。
無人類參與AI創作,因為並不具有人類的個性及情感,亦就是缺乏「#原創性」,而原創性是著作被保護的一個重要的要件,是以缺乏原創性的著作是無法成為『#智財法』保護之標的。
目前,以就我國而言,智慧局雖並未區分弱AI或強AI,但其以是否有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與作為標準,意即以「是否具有人類的個性及情感」作為是否為著作之標的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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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智慧財產法院100年民著訴字第55號判決』實務觀之,利用工具進行創作,縱使該工具具有人工智慧之性能,只要有人類創作的精神、情感參與,仍得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標的,所以「以AI為輔助的創作」,亦即創作成品可被視為人類利用 AI 作為工具所完成者,則為受著作權保護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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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是「AI獨立創作」,依『#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號2980號判決』指出:「⋯⋯如其精神作用的程度 、很低,不足以讓人認識作者的個性,則無保護之必要。」 由上可知,我國實務既要求受著作權保護者須為作者具創意性格之表達內容,故著作權法第 1 條第 2 款所謂作為「著作人」之「創作著作之人」,原則上是自然人。則因 AI 非為適格之「著作人」 而無法享有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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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令函案號電子郵件1070420』就AI產出之內容是否受著作權保護作出之解釋:「AI 是指由人類製造出來的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成果,由於AI並非自然人或法人,其創作完成之智慧成果,非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但若其實驗成果係由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與,機器人分析僅是單純機械式的被操作,則該成果之表達的著作權由該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由上得出,由AI獨立創作之作品無法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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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麼方式使用AI才是判斷關鍵!】
綜觀上述,區分「AI是輔助創作工具」與「AI是獨立創作」才是判斷作品是否有著作權的關鍵,而這有賴法院判決慢慢累積多數穩定的見解。然而未來可預見「AI獨立創作」日漸盛行,質量數量都不輸人類創作,國際又該如何因應相關問題,仍值得持續地觀察與追蹤。
最後,百珊律師在這邊呼籲大家:在科技飛速發展的這個時代,始終需要法律規範的謹慎隨行,才能確保創作者和使用者權益的平衡。
如果您有關於AI創作的疑問及不了解的地方,
都歡迎來珊騰天下找百珊律師,會提供您相關的法律諮詢,
#包容你所有的問題,為您找到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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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電子郵件1070420】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5070-f1950-301.html
智慧財產法院 101 年度刑智上訴字第 26 號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