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界線如何分辨?
< 家暴界線如何分辨?>
家暴泛指家庭成員間出現的暴力行為,而大多數兩性關係間之暴力行為英譯為partner-directed violence. 家暴行為在現今成為兩性關係中研究之主要對象亦因其經常發生於親密或同居伴侶間。研究指出,大多數的伴侶間暴力係源自於「懲罰不忠」,當伴侶與真實或想像中的第三者有所牽扯時,「嫉妒」之厭惡反應便油然而生。當嫉妒變得過度或病態時,男性比女性有更高的比例會使用肢體暴力且往往徒手施暴,而女性則會為了自衛而使用暴力。
回到台灣法律來討論,家庭暴力防治法上所規範之家庭暴力係指 #家庭成員 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項),另該法所定 #家庭成員 包括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或家庭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2、3款)。也就是家暴之行為不單單僅指肢體暴力、包括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等 #足以使人畏懼 或 #剝奪自由 #控制經濟來源 或 #使人感到痛苦或不自由之行為 皆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家暴定義涵蓋範圍內。
以下引用新北市政府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 #權力與控制論 來簡化親密暴力之成因:許多人以為暴力只是施暴者發洩情緒的緣故,這樣的迷思似乎暗示著他們不應該負起暴力傷害的責任,因為他們是 #被激怒的 其實許多的文獻皆已指出暴力的核心問題是 #權力控制 (Dobash& Dobash, 1980; Nicarthy, 1986),「發洩」不能再是冠冕堂皇的說辭,因為施暴者可以選擇其他不同的方式發洩,但是卻選擇了傷害對方的暴力行為,目的是為了駕馭她/他,為了要彰顯自己的權力,為了要告訴對方說:「我是老大」、「我是權威」
如果您有下張圖中之任何一種情境,或你有以下的感受,那代表
/ #你被施諸暴力了 /
例如:貶抑、羞辱對方,讓對方覺得自己瘋了!或讓對方有罪惡感!
若您有下圖中的任何一種感受,那代表
/ #你被施諸暴力了 /
若你正在處於無力接受或目睹家暴事件發生時,該如何做呢?
拿起電話:撥打家暴專線 #113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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