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是職業災害嗎?

確診是 #職業災害嗎?
#新冠肺炎#Omicorn 來勢洶洶
許多產業開始實行居家上班smiley
但也有行業無法居家上班,只能戴起口罩噴著酒精保護自己
許多人必須通勤上下班,或者拜訪客戶兩頭跑
這也不禁讓許多人開始思考
若於上班中,或者通勤需要時染疫,公司是否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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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須先讓大家知道,什麼是 #職業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條第5款有規定,所謂職業災害是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氣體、蒸氣、粉塵或作業活動以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的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甚至死亡。
且參照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勞訴字第163號民事判決指出,職業災害需具備以下要件。災害係在勞工執行職務過程中所發生的狀態,是基於勞動契約在是業主只會監督下之情形,且職務和災害必須有相當因果關係,以上兩要件均符合才能歸類為職業災害。
因此,若員工是在工作過程中染疫,原則上是屬於雇主的監督範圍之下,較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而通勤中染疫的情形因為是屬於非工作場所,不是雇主可控制的範圍,且新冠肺炎的傳染力十分強大,在相對因果關係上有一定的難度,因此需視個案發生的事實情況來認定。且在這個艱難的時刻,即使員工無法向企業請求賠償,仍有機會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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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疫情風暴中,如何保護自己? 】
若真的很不幸,你已經染疫了,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有利於己的事實有舉證責任,因此記得留存所有資料作為證據!不管之後要申請 #職災給付 或請求賠償,都有證明的需要。像是診斷書或證明文件、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與費用明細都要妥善保存,尤其是今日百珊律師所提到『 #通勤染疫』,若是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下班,記得使用記名票卡,留下通勤紀錄,這樣提供舉證資料也相對方便,對於日期、時間、地點等資訊也更加精準,且目前勞動部針對確診是否在工作場所發生,有給付全薪和半薪的規定,大家也可以上勞動部網站查訊相關資訊sm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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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來勢洶洶,台灣已面臨必須與病毒共存的時候
而最為大家討論的,除了病毒之外
更多的是 #防疫保單 的問題surprise
不知道你們是否也有保防疫保單呢?
在這場疫情風暴中,或者防疫保單之亂中
你是否也有好好守護自己的權益呢?
如果你對於疫情、通勤染疫、防疫保單有想法
也都可以在留言處分享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你來詢問我
讓我們一起挺過這次的疫情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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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5F
電話:04-2376-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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