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適用於我國嗎?|台中法律事務所推薦
你知道你有成為法官的機會嗎?國民法官制度於今年2023年正式上路了!只要年滿23歲並完成義務教育的民眾,過去沒有涉及刑案件前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滿4個月,且與審理的案件無利害關係,就有機會被抽中成為「國民法官」,並由6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一同參與地方法院重大刑事案件審判。
【低迷的法官信任度】
根據司法院的調查報告,2013年民眾對於法官判刑的信任度曾低至38.5%,儘管2020年回升至60.6%,但作為負有客觀公正第三人義務的法官,卻只獲得約6成的信任,顯示台灣民眾仍不完全信任「職業法官」這個角色。在這個社會背景之下,開始有越來越多人希望建立民眾參與審判的制度,藉此平衡「未經社會歷練」的「職業法官」的定罪科刑判斷。
【美國陪審制度】
提到民眾參與審判,第一時間會想到美國電影裡出現的「陪審團」。美國民眾普遍認為陪審團在刑事審判中具有避免「掌握權力的政府」濫用刑罰權的地位,而由陪審團認定起訴的犯罪是否有罪,同時也可以將社會多元價值顯反映在判決決定之上,相較於職業法官對於不同價值觀念無可避免地帶有的偏見。
即便美國目前實際透過陪審團審理之案件,僅佔所有案件不到10%,陪審團制度仍在美國民眾心中相當重要,甚至有84%民眾同意「即使造成不方便,仍應該履行擔任陪審員的義務」。
【台灣國民法官法】
不同於美國陪審制度交由陪審團定罪,我國是採取參審制度。因應司法民主化的思潮,以及低迷的法官信任度現況,我國於2020年7月通過國民法官法,將適合國民法官審判的案件,交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判斷,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量刑刑度,體現民眾的法律情感,進而提高司法裁判品質,建立司法信賴。
不過,關於有罪認定, 國民法官法第83條第1項規定,要有2/3人以上的同意(職業法官3人,國民法官6人,當中6人以上為有罪的同意),否則必須為無罪判決,或有利於被告的認定。對此,國外許多實證研究顯示,當參審的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意見不一致時,實際上國民法官在討論時幾乎順從職業法官的意見,最後由職業法官主導決定判決結果,使參審制度成為實質上的職業法官制。
【公民參與以及更完善的司法制度】
新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希望藉由不同的年齡、學歷、生活經驗,讓處於人生不同階段的人成為國民法官,加入不同觀點判斷案件,讓刑事審判更加地全面。新制度的推動是為了減少不合常理的判決產生,不過剛推動的法律難免會有不完善的情況產生,畢竟沒有一種審判制度是完美無缺的,期許國民法官制度能一方面改善既有的審判制度缺陷,另一方面培養民眾審議式民主的思辨能力,逐步建立更完善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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