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質疑直播主虛假人設慘遭誣告,成功辯護不起訴|台中刑事律師推薦

【成功案例】粉絲質疑直播主虛假人設慘遭誣告,成功辯護不起訴! ! ! !

 

當今世代,直播興起,網紅當道。不少素人靠著直播平台發光發熱,收穫粉絲與流量,藉此獲得可觀之收入。然而,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暗藏著競爭激烈與「維持人設」的不為人知秘密。一名直播主在直播中「經營單身形象」,但卻流出與異性相處過密之旅遊照片,一個小粉絲看到照片後,在該名直播主直播時要求直播主加以解釋,否則要將照片傳給其他粉絲看,以免其他粉絲再上當受騙,該名直播主為了避免經營的單身人設毀於一旦,不但不履行身為公眾人物對於粉絲的道德義務出面詳細說明,更控告小粉絲「恐嚇危害個人安全」、「妨礙名譽」罪名,實為有失身為公眾人物之風度,苦主因此來找 #珊騰天下法律事務所 #百珊律師 求助,而面對的直播主以及背後的龐大經紀團隊,且看姜律師如何替年輕而不能留下人生污點(前科)的科技新貴苦主討回公道。

 

【面對恐嚇指控】

#百珊律師 於書狀中陳明:「被告並非基於恐嚇目的而發言,用語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也無恐嚇效果,告訴人即主播本身也未因此心生畏懼。」而檢方採納此辯護理由,於不起訴處分書中認為:「觀被告言行內容,情緒性言行綜令人深覺不友善,但未具體揚言恐嚇手段與缺乏惡害通知」因此被告不該當恐嚇罪。

【面對誹謗指控】

#百珊律師 於書狀中引用美國法以及釋憲實務的「真實惡意原則」,證明當事人發言前已經有盡查證義務,並且該直播主依照粉絲所查證內容,的確有可能「並非單身」,而證明該名粉絲所言為真,因此不該當妨礙名譽。檢方也採納此辯護理由,於不起訴處分書中認為:「其用語雖令人感覺不適,但仍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依照釋字509號意旨,被告為本案言論時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主觀不具有妨礙名譽之故意」因此被告不該當誹謗罪。

 

【珊騰天下在刑事訴訟的領域又邁進一大步】

以上辯護內容是對於「事實認定的爭執」,並以「法律的解釋」和「法理的運用」與替當事人與告訴人、檢察官進行「法律對法律的直球對決」。最後終於透過書狀的陳明以及偵查中替當事人據理力爭紀名筆錄,使檢察官採納我們的見解,將濫用告訴權的無理直播主「三振出局」,獲得不起訴處分,還當事人一個公道,並在他將來漫長的人生中不會留在污點與遺憾,更維護了民眾在公眾平台善意發言的言論自由權利。本案在當事人委任後不滿三月,即取得此「不起訴」之訴訟佳績,可見當事人委任費用沒有白花!

#珊騰天下法律事務所

【勝訴紀錄】7月總計民事案件勝訴三件(離婚、不動產、債害債權各一),刑事一件(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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